2021-9-14 10:30| 发布者: admin| 查看: 755| 评论: 0|原作者: 杨雄壁、王晓丽
建设项目名称
大理海旺饲料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
用人单位地址
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凤仪镇祥云路
用人单位联系人
丁江萍
项目简介:大理海旺饲料有限公司从事饲料的生产和销售。
项目成员
现场采样人员:杨雄壁、熊光权、田孝顺
采样时间
2020年5月11日、12日、13日
报告编制人员:张文玲、王晓丽
报告审核人:杨彦国
报告编写时间
2020年12月
报告签发人:张勇
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:谷物粉尘、噪声、高温、一氧化碳。
该项目叉车工粉尘作业分级结果为Ⅰ级,属轻度危害作业,小料工属于Ⅱ级(中度危害作业),其他岗位为0级,属相对无害作业,噪声达不到分级标准,各工种都属于相对无害作业,其中高温、一氧化碳、二氧化硫的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。
评价组结论与建议:
1.评价结论:大理海旺饲料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风险为较重。
2.职业病防护设施可行性建议:
1)应对收尘装置定时进行清理和维护。
2)饲料加工过程产生的粉尘应及时清扫并喷淋降尘。
3)用人单位若有新员工入职,应开展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。
4)用人单位应为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。
2020年11月22日专家组对大理海旺饲料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审查,并给出了评审意见。
专家组评审意见:1、按《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》安监总局[2012]47号和《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》安监总厅安健[2013]171号的要求,进一步完善管理档案。
2、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。对投大料处、小料混料接料口和包装处的收尘罩进行改造,提高收尘效率,降低粉尘危害。将收尘器的排风口引至室外,并加装消声器,降低噪声强度。
3、加强生产车间地面积尘的清扫,减少扬尘的产生。
4、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,确保运行有效。
5、应规范开展岗前和离岗职业健康体检
6、应规范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告知。
7、适当增加职业病危害因素警示和告知标识。
评价机构应完善《评价报告书》,企业应根据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要求,根据评价报告中的建议措施和审查意见,整改和持续改进存在问题,有效防控职业危害,提高职业卫生管理水平。
报告书评审意见:
1、清理评价依据。
2、补充完善用人单位历史沿革、原辅料、工艺设备、职业病防护设施等的调查,并完善相关评价。
3、完善职业危害因素的识别、检测和评价内容。
4、修改完善职业健康监护评价。
5、完善建议措施。
6、修改报告中的错误的内容。
7、根据专家提出的具体意见进行必要的修改。
该《现状评价报告书》修改后报专家组长复审,合格后通过评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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