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理州仁和源健康咨询有限公司 公正性声明
为了确保本公司检验检测工作的公正性、科学性、准确性和权威性,根据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》(RB/T214-2017)、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》及相关法律、法规的要求,特作如下声明:
1、本公司所有检验检测项目均经政府质量监督主管部门考核合格,检验检测报告及其数据具有相应的证明作用和公正效力,是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,面向社会公众开展授权范围内的业务活动。
2、本公司管理体系的建立符合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》(RB/T214-2017)和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》,并严格按公司《质量管理手册》等体系文件运行。严格执行国家、行业有关检验检测的法律法规、检验检测标准和技术规范保证检验检测活动的质量,认真履行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相关义务,保证检验检测结果具有良好的代表性、准确性、客观性、公正性和可比性,不出具虚假或者不实数据和结果的检验检测报告。
3、本公司恪守第三方公正立场,保证不受任何内部和外部的商业、财务和其他压力的影响和干预,为所有客户提供科学、公正、准确、满意的服务。
4、本公司及全体员工承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,遵循客观独立、公平公正、诚实信用原则,恪守职业道德,承担社会责任。任何人员不允许参与任何可能会降低本公司技术能力、判断的独立性、公正性和检测诚信度的活动。
5、本公司承担为客户技术和检验检测结果保守机密信息的义务,尊重客户的知识产权,对客户提供的各类原料、技术条件和图纸等各种资料严格保密,未经客户书面同意,不得利用客户的技术、资料和数据用于本公司或其他公司的商业和技术工作。
6、本公司全体人员恪尽职守,竭诚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,绝不在任何利益驱动下偏离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,对所有客户的检验检测业务,提供相同的服务质量,接受各界人士和委托单位或个人对本公司的监督与指导,承担所提供数据的法律责任。
7、本公司不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的人员,在附件《职业承诺书》中明确约定。
8、本公司不参与对检验检测活动公正性有影响的利益相关活动,诸如生产、销售等经营项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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